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预审
行政许可 依据 |
1、 《城市绿化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00号)第16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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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 程序 |
1、企业到注册所在地建设(园林)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,或者在“河北建设网”行政审批专栏下载申请表,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申报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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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 条件 |
符合建设部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城[2006]122号)规定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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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 目录 |
1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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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 数量 |
没有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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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 时限 |
随时受理、预审时限为20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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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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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下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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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范例 |
填写范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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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说明 |
操作说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