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时限及流程
发布时间:2015-12-17 17:45:21
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时限及流程
(一)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筹建)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,提速后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;
(二)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验收)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,提速后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;
(三)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,提速后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;
(四)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根据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之规定“有效期届满,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,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”;
(五)补办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根据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“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,按原核准事项补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”;
(六)注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.